澧县:以案件查办开路,守住耕地红线
(相关资料图)
通讯员 万传文 王瑶 湖南日报记者·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笑雪
“澧县澹坪村原党支部书记胡某伟、原党支部副书记罗某平,因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监管不力,违规审批,导致村民所建房屋违规占用基本农田1.51亩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”
“澧县市场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、主任于某津与城郊村民私下购买土地,并采取欺骗手段伪造该村民母亲的户籍资料,最终取得建房审批,并修建了一套乡间别墅。于某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犯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23万元。”
近日,澧县集中公布一批耕地“非农化”、基本农田“非粮化”问题典型案例,引发群众关注,形成强大震慑。
今年以来,澧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查办为抓手,坚决纠治影响中央政策落实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,全面开展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防止“非粮化”整治专项行动,对2021年以来的相关问题进行拉网式大排查、大起底,以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落实落细。
2021年,小渡口镇竹天湖村李某流转村民基本农田12.28 亩,私自挖塘进行稻鱼养殖。2022年7月,当地“两非”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该问题后,澧县纪委监委立即督办,要求限期填塘复垦。如今,10多亩稻田长势良好,呈现一派丰收景象。镇党委同步启动问责追责程序,给予竹天湖村党总支书记李某杰、分管的村干部周某平党内警告处分。
澧县纪委监委还出台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,并建立问题交办和整改销号“两张清单”,对“两非”整治工作中不作为、慢作为问题从重从快查处,释放从严信号,跑出耕地恢复“加速度”。
截至目前,澧县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5次,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8宗,违法面积42077.38平方米,拆除违章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,推动新增耕地2.41万亩;处理处分46人,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,移送司法1人;对查办的普遍性、典型性和苗头性问题,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紧盯问题线索处置,采取挂牌督办一批、提级办理一批、严查快办一批的方式,快狠准处置问题线索,深挖彻查‘两非’整治中的典型案件,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。”澧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。